产地证的种类和用途

产地证主要分为三大类

非优惠原产地证书
俗称一般原产地证书或普通原产地证书,英文名称为Certificate of origin,简称C/O或CO。签发这种证书的,通常出口到是中东、非洲、东南亚、中南美洲等地的国家。
优惠原产地证书
优惠原产地证书是绝大多数发达国家给予我国的普惠制待遇(FORM A证书),以及一些国家或地区与中国签订有双边或多变优惠贸易协定的(FORM B证书,FORM E证书,FORM F证书,FORM P证书,FORM N证书,FORM X证书等)。优惠原产地证书一般由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
专用原产地证书
专用原产地证书是专门针对一些特殊产品,如:农产品、烟草、矿产等。
根据进出口监管的特殊需要而产生的原产地证书。这些特殊行业的特殊产品应符合一定的原产地规则才能合法进出口。专用原产地证书主要有:《输欧盟农产品原产地证书》、《烟草真实性证书》、《奶酪制品证书》等。

产地证的作用:

在国际贸易中产地证的作用很重要,不同的产地证发挥着不同的作用,是海关征收关税的重要凭证,也可以享受特定货物的关税减免,没有产地证也可导致货物到港无法清关。
主要作用:
(1)是海关征收或给予关税优惠的重要凭证
(2)国家可以对进出口贸易统计
(3)实施进口数量控制、反倾销、反补贴等外贸管制措施的依据
(4) 根据货物的“国籍”产地 身份进行特定管制

最常见的FORM E产地证的办证条件:

(1)箱单、发票和提单等清关资料的抬头必须要和FORM E证书的抬头一致。FORM E证书抬头即第一栏:1. Goods consigned from (exporter’s business name, address, country)
(2)申请签发FORM E证书时必须提供这些单据的单据:提单正本复印件、出口报关单复印件以及箱单和发票(要等船开以后办理,船没开以前船名航次信息可能会改变,一般办证时间1-2个工作日即可完成)

 

什么是非优惠原产地证?

非优惠原产地证书俗称一般原产地证书或普通原产地证书,英文名称为Certificate of origin,简称C/O或CO。
这种类型的产地证一般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简称贸促会)签发。签证依据为《中国进出口货物产地证条例》及《关于非优惠原产地规则中实质性改变标准的规定》。
贸促会的英文全称为China Council for the Promotion of International Trade,简称CCPIT。
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和中国签有自由贸易协定的除外)比如非洲、中东、中南美的绝大部分国家需要的就是这种贸促会签发的一般原产地证。
特别注意:沙特阿拉伯、阿联酋、埃及等还要求一般原产地证(贸促会签发)上必须加盖“中国商会章”。由于贸促会就是中国商会,所以加盖的“中国商会章”是这样的“CHINA CONUCIL FOR THE PROMOTION OF INTERNATIONAL TRADE IS CHINA CHAMBER OF INTERNATIONAL COMMERCE”,意思是“中国贸促会就是中国商会”。

什么是优惠原产地证?

优惠产地证的作用就是享受进出口国关税减免的待遇
优惠原产地证可分为单边给惠的普惠制产地证(FORM A,39个发达国家,美国除外)和互惠的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如FORM B、FORM E、FORM P等)。

FROM A产地证

CO产地证
FORM B产地证
FORM E产地证

优惠原产地证有哪些种类:

1、普惠制产地证( FORM A或 GSP FORM A)
是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出口的制成品或半制成品一种普遍的、非歧视的和非互惠的一种关税优惠制度– 普遍优惠制
旨在增加发展中国家出口收益、促进工业化、加速经济增长等。
证书采用的是格式A,证书颜色为绿色。
FORM A证书上所列的商品只有符合对应给惠国的普惠制原产地规则时,才有资格享受关税减免待遇。
目前有39个国家给予中国普惠制: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英国、丹麦、爱尔兰、希腊、葡萄牙、西班牙、奥地利、瑞典、芬兰、马尔他、塞浦路斯、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土耳其、挪威、瑞士、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俄罗斯联邦、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乌克兰、列支敦士登公国
2、《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FORM B)
是根据《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规则的要求签发,在签订协定的成员国之间就特定产品享受互惠减免关税待遇(跟非互惠的FORM A证书不同)的官方产地证明文件。
可签发FORM B 证书的国家为:中国、印度、斯里兰卡、孟加拉国、老挝和韩国(《亚太贸易协定》成员国)
3、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E)
是根据《中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签发的、在签订协定的成员国之间就特定产品享受互惠减免关税待遇的官方产地证明文件。
可签发FORM E 证书的国家为:中国、老挝、越南、泰国、缅甸、柬埔寨、菲律宾、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和新加坡(东盟成员国)。
4、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P)
是根据《中国-巴基斯坦关于自由贸易协定早期收获计划的协议》及其项下《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签发的在中国和巴基斯坦之间就特定产品享受互惠减免关税待遇的官方产地证明文件。
5、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F)
是根据《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及其项下《中国-智利自贸区原产地规则》签发的在中国和智利之间就特定产品享受互惠减免关税待遇的官方产地证明文件。
6、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N)
是根据《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和《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签发的在中国和新西兰之间就特定产品享受互惠减免关税待遇的官方产地证明文件。
7、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FORM X)
是根据《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和《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签发的在中国和新加坡之间就特定产品享受互惠减免关税待遇的官方产地证明文件。
8、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协定产地证明书(FORM S)
是根据《中国和瑞士联邦自由贸易协定》及其相关规定的要求签发的在中国和瑞士之间就特定产品享受互惠减免关税待遇的官方产地证明文件。
9、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中国-秘鲁FTA证书)
是根据《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及其项下《中国-秘鲁自贸区原产地规则》签发的在中国和秘鲁之间就特定产品享受互惠减免关税待遇的官方产地证明文件。
10、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FORM L)
是根据《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及其项下《中国-哥斯达黎加自贸区原产地规》签发的在中国和哥斯达黎加之间就特定产品享受互惠减免关税待遇的官方产地证明文件
11、中国-韩国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FORM K)
FORM K证书是根据《中国-韩国自由贸易协定》及其项下《中国-韩国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规则和原产地实施程序》签发的在中国和韩国之间就特定产品享受互惠减免关税待遇的官方产地证明文件。韩国既可以签发中韩自贸区FROM K证书,也可以签发亚太贸易协定FORM B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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